于先生在50岁时娶了小自己10岁的王女士,不料王女士结婚仅4个月便离家出走,于先生足足等了11年。近日,于先生向通州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获得了法院支持。
于先生说,10多年前,他和王女士经人介绍认识。2003年8月份,他们在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然而,婚后4个月王女士便离家出走,他及家人通过各种途径找寻了王女士11年,却一直没有王女士音讯。眼看自己年龄越来越大,身边没有个知心人陪伴与照顾,于先生最终决定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
法院受理案件后,与王女士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进行联系,通过电话、邮寄等多种方式仍旧无法联系到王女士,最终选择公告方式送达了起诉书和传票。开庭时,王女士没有到庭。考虑到于先生的情况,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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