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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要终身追究

内容摘要:权力是双刃剑,你不能老虎屁股摸不得。别人一监督就不高兴,违法了也不承担法律责任,那是不行的。时间:11月6日场合:国新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发布会...

权力是双刃剑,你不能老虎屁股摸不得。别人一监督就不高兴,违法了也不承担法律责任,那是不行的。

时间:11月6日

场合:国新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接近尾声时,一位记者提问:“这次全会决定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请问您对此怎么理解?”

这个问题一下子让所有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的回答上—一段时间以来,在实践中存在一些行政领导、行政首长,为了追求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在重大决策中奉行“三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决策,决策错了之后拍屁股走人。

“为什么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要终身追究,同时责任倒查?” 袁曙宏说,“就是因为实践中乱决策、违法决策、不按民主程序决策、不按科学规律决策经常发生,这种情况必须坚决纠正。”

 

面对决策中出现的乱象,袁曙宏认为,四中全会《决定》力图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大程序的法定化,来提高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这五大程序中,首先就是老百姓要参与到重大决策中。“现在一些重大项目,地方政府想建,但老百姓一‘散步’、一反对,就要下马。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向老百姓讲清利弊,没有请专家论述透彻。”

在袁曙宏看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到了新的阶段,领导干部必须具备法治思维。“权力是双刃剑,你不能老虎屁股摸不得。别人一监督就不高兴,违法了也不承担法律责任,那是不行的。”

如果各级政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决策,造成损失该如何问责?袁曙宏抬高了声调说:“调走了不行,退休了不行,辞职了也不行,这是行政首长的责任,是副职的责任,还是承办部门的责任,都要追究清楚,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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