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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三家社会团体作出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

内容摘要:中新网1月13日电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依法对中国萧军研究会、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和中国投资协会分别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停止活动2个月和停止活动1个月的行政处罚。经...

中新网1月13日电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依法对中国萧军研究会、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和中国投资协会分别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停止活动2个月和停止活动1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萧军研究会设立的“中国国家工美协会”“中国好京剧企业家联合会”“北京灯谜协会”“中华彭祖文化研究促进会”“中华道医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违反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关于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规定。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存在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违规设立“瑜伽行业工作委员会”“县区教育专业委员会”“青少年足球工作委员会”“营地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和对分支机构疏于管理的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该会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撤销了部分分支机构,关闭了有关网站。

中国投资协会出具《关于同意担任中国低碳经济发展促进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同意担任“中国低碳经济发展促进会”(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该行为违反了《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0﹞41号)的有关规定,超出了该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调查过程中,该会主动采取整改措施,解除了主管关系。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五)项的有关规定,民政部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民政部将针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查处力度,查实一起,处罚一起,切实维护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中办国办:公务员社会团体兼职不得超过一个

·民政部: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社会团体将被列入异常名录

·官方拟规定地方性社会团体不得冠“中国”等字样

·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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