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德宏州民政部门助力22727人脱贫_云南网

内容摘要:截至去年底我州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9174人,其中低保对象达22727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9%。为助力州委州政府实现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战略部署,我州民政部门发挥职能作...

截至去年底我州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9174人,其中低保对象达22727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9%。为助力州委州政府实现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战略部署,我州民政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做实兜底脱贫工作,截至2016年11月,共对低保对象22727人发放低保兜底资金3702.6万元,做到了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不落下一人。

2016年,按照“瞄准贫困对象、实行兜底保障、推进精准扶贫”的思路,州民政局相继出台了《德宏州社会保障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德宏州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的实施意见》等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保兜底政策,把全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符合低保条件的22727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一是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脱贫。二是做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一批,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全年共支出医疗救助金6735.54万元,其中资助参保179.05万元,资助参合2111.87万元,门诊救助57.05万元,住院救助3740.36万元,大病救助546.61万元。三是临时救助扶贫,妥善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全年全州民政部门共救助10960人次,支出城乡临时救助资金1701.05万元。四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全年全州共有5604名城乡特困人员,民政部门分别按城市和农村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每人每月500元、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410元的标准发放了供养金。同时,对特困人员中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发放了照料护理费,让5604名特困人员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

(德宏团结报)

(以上内容来源如无标示深港网皆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来信告知,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上一篇:继续吹响供给侧改革号角——聚焦今年地方两会

下一篇:融入海外大市场:甘肃建投践行“一带一路”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