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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跑路第一案开审在即 成后续案件标杆

内容摘要: P2P网贷平台优易网关门跑路案,或于本周在南通市如皋法院开庭审理。作为P2P跑路第一案,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将使得一些涉嫌违背道德风险,以诈骗以及...

  P2P网贷平台优易网关门跑路案,或于本周在南通市如皋法院开庭审理。

作为P2P跑路第一案,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将使得一些涉嫌违背道德风险,以诈骗以及自融为目的平台受到法律警示。

优易网于2012年8月上线,2012年12月21日歇业,受害人有60余名,涉案金额2000万元。记者从相关律师处获悉,由于平台是自融平台,涉案资金也全部被挥霍一空,案件的最终定性引人关注。

P2P跑路第一案将开庭

日前,大成律师事务所肖飒律师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P2P网贷平台优易网关门跑路案,或将于本周在南通市如皋县法院开庭审理,如果如期开庭,将成为P2P网贷跑路法院开审的第一案。

记者近日也多次致电如皋法院了解相关情况,并未得到明确回应。

对于该案可能的判决结果,肖飒律师表示,目前各方正在讨论中,主犯王某某定为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些。

“如果平台因自融等跑路,或因资产不能覆盖债务跑路,有可能被判集资诈骗罪;如果平台担保公司支付不起,或者因坏账率过高支付不起,判决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可能性大,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以刑法第176条判罚,集资诈骗罪按刑法第192条判罚”,肖飒进一步解释说。

据肖飒介绍,优易网涉嫌自融,平台老板王某某炒期货,为了能给自己融资开设平台。平台融资未还的2000万元,除借给其亲友200万元做周转外,大部分被其以多个他人账户名义操作期货买卖,全部失败,血本无归。

优易网之所以称之为P2P跑路第一案,是因为其他涉嫌跑路的平台大多处于调查阶段,过程会比较漫长。新新贷市场负责人朱捷表示,P2P平台投资人账户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充值,这带来了调查的难度。

肖飒也表示,互联网金融案件和其他案件处理不一样:“受害人在全国各地甚至国外,搜集证据较难;账户资金往来通过第三方支付才到犯罪嫌疑人账户,需要各方面配合,网贷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受害人提供的材料,这些数据需要一对一核对。”

肖飒还表示,优易网平台有资金池,可随时支取客户资金。平台所属公司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设公司账户,但账户中的钱款,老板王某某可划拨支取。

法律监管的典型案例

作为P2P网贷跑路第一案,其案件最终审理情况,势必对行业产生很大影响。肖飒认为,从2012年案发一直持续到现在,如果判下来,对于目前频繁发生的跑路案件来说,或许会成为后续案件审理的标杆。

“由于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没有先例这种制度,但前面的案例,后面法院判决类似案例的时候会做参考,该案也会成为P2P法律监管的一个典型案例。”肖飒表示。

金海贷董事长王博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希望严判平台跑路案件,而该案的最终判决会对行业起到规范的作用。“一是会对违背道德风险,以诈骗为目的的不法分子以法律威慑,二是对于涉嫌自融的平台以法律警示。”

在肖飒看来,金融创新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实施,不能违背宪法。有些平台大额融资,平台拆标做期限错配可能性大。先有债权,再去找债权人,这就有可能设立资金池。还有一些平台做类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原因是线下的金融资产交易所国家不批了,一些公司就绕道做。

对此,王博宇建议,监管应该从提高平台和投资人准入门槛方面考虑,提高平台的注册资本金,要求平台负责人有一定的从业经历,投资者也需要进行风险教育。

据了解,在美国由证监会监管P2P,并设立合格投资人制度,投资者须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肖飒认为,我国会建议投资者达到一定条件才可以投资,但不会立一个绝对的准入门槛,因为国家会考虑,如果在门槛之上投资者发生损失,是否需要国家兜底。而像自融的情况,会严格设立防火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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