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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齐光曾景文终极翻案 叶刘:麦可再加入政府

内容摘要

图:麦齐光(中)、曾景文(右二)脱罪后,与律师团队大合照大公网1月7日讯 (记者邓滔)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路政署前助理署长曾景文涉串谋诈骗政府租金津贴案终于脱罪,终审法院五名法官昨日就二人的上诉,退庭仅约20分钟,...

 

图:麦齐光(中)、曾景文(右二)脱罪后,与律师团队大合照

大公网1月7日讯 (记者邓滔)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路政署前助理署长曾景文涉串谋诈骗政府租金津贴案终于脱罪,终审法院五名法官昨日就二人的上诉,退庭仅约20分钟,便得出裁决。法官指出,公务员互租对方单位本身不属违法,但有关行为可能在观感上令人尴尬。而控方亦没有新的证据支持控罪,故终院裁定两人上诉得直,撤销二人串谋诈骗的定罪及判刑,又下令控方支付辩方所有讼费。法官押后颁下书面判词。

麦齐光(65岁)及曾景文(59岁)被指于1985年6月8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先后购入城市花园物业,但各自报称无物业,需租住对方的单位,串谋诈骗政府共约70万元租金津贴,麦齐光被指诈骗租津26万元,曾景文则被指诈骗租津44.5万元。

两人于2013年6月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各被判监八个月,但获缓刑两年。两人早前不服定罪,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案件昨日在终审法院审理,首席法官马道立一开庭即质问控方,如何在毫无合理疑点下,推论出被告两人实际拥有涉案租住单位。

代表律政司的资深大律师邓乐勤回应表示,控方确实没证据证明麦齐光、曾景文在1985年是各自付款,购买所报称租住的单位,但根据所有证供,包括两人当年同日睇楼、同日签订互租合约、购入单位面积相近,亦同交由妻子处理交易等,均显示二人有意图掩饰自己是单位实际的拥有人,故律政司一方认为法庭可作出无可反驳的推论,裁定麦、曾二人早于1985年就达成共识,决定互相代对方持有物业。

邓乐勤续指,虽然辩方证人、前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在原审时指出,当年公务员互租属普遍及合法行为,但局方却从没有作出有关统计,质疑当时公务员互租行为并非如王永平所称般普遍。

不过,马道立对其说法表示不同意,指出公务员互租单位本身不属违法,且二人是在停止收取租津后,先后出售单位,并草拟互换单位的信托协议,委托由对方负责。常任法官邓国桢则表示,互租单位可能在观感上令人尴尬,但在当年法律上是可允许的。邓官又质疑,两人为什么要选择用不合法的方式处理各自的单位,认为控方的说法不通。

亲友旁听王永平现身支持

麦齐光及曾景文早前已向终院呈交上诉理据,五名终审法官昨日决定毋须听取上诉人一方的陈词,就退庭商议。约在20分钟后,法庭就得出裁决,裁定麦、曾二人上诉得直,撤销他们的定罪及判刑。终院又下令律政司须支付两人由原审至终院的所有讼费。至于裁决理据,将押后由书面方式颁下。

麦齐光及曾景文昨日由亲友陪同到法院旁听,而当年有份担任辩方证人的前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亦有现身法院支持二人。

向亲友报喜:终雨过天青

图:麦齐光(右)与妻子(中)及曾景文接受传媒提问时,笑容满面/大公报记者邓滔摄

受涉嫌串谋诈骗政府租金津贴案缠绕三年多的麦齐光与曾景文,昨日终于松一口气,二人在终审法院获判上诉得直后,带着笑容一起步出法院大楼。终于雨过天青,麦齐光在庭外以这句说话,总结当下心情。

麦齐光昨日得知终极脱罪后,一脸眉飞眼笑地说:内心都讲唔出嘅感谢。麦妻则与亲友相拥,立即透过Whats App向未能到法院旁听的亲友报喜,表现得甚为高兴。

不久,麦齐光与曾景文由亲友陪同下步出法院大楼。曾景文在庭外向关心他的亲友称:感谢。麦齐光称,对于有关裁决非常开心,笑言案件缠绕三年多,终于雨过天青……可以将三年几的事放低先。

现时香港大学教书

当被记者问及为此案而失去发展局局长职位、退休金及长俸,有否感到可惜时,麦齐光笑称:三年前发生嘅事……唔再讲了。其后,记者又问麦会否重返政府品牌策划但他并无直接回应,只称现时在香港大学教书,正如他三年前离开政府时所说,能够为香港做一点事,我都会继续做。

麦齐光与曾景文及法律团队在庭外多次握手,让传媒拍照,活动策划曾景文更主动向记者表示,自己与麦为好友,麦亦高呼:We are good friends!(我们是好朋友)

被问及本案讼费金额时,麦齐光坦言不知道。他指终院仍未解释裁决原因,他会待颁下判词后,再研究理据。

两人其后由亲友陪同下,愉快地离开法院。

上任发展局仅12天辞职

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是本港回归后任期最短的局长,上任仅12天,就因本案而辞职,更在2013年8月8日被判监禁八个月,缓刑两年。经过两年多上诉失败,至昨日终审法院还他一个清白。本案的关键在于控方无直接证据证明指麦齐光或其妻,有出资购入涉案单位。

案中被告麦齐光原在2012年7月1日履任发展局局长,不过被传媒翻旧帐,指他与时任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在1986年至1988年期间涉嫌串谋诈骗公务员房屋津贴。2012年7月12日下午,麦齐光宣布向政府呈辞,同日,廉署发表声明称已拘留两人归案。

案件于2012年10月在区域法院开审,经七个月审讯,法庭裁定被告两人串谋诈骗租屋津贴等六项罪名成立。不过麦齐光就决定提出上诉。

上诉庭在2014年11月14日颁下判词,直指原审法官分析案情时出错,呈堂的买卖文件未能显示,麦齐光夫妇曾出资购入曾景文的住宅。原审法官在无证据下,只因麦齐光与曾景文有交换住宅,就推断麦齐光夫妇出资购入涉案住宅,属判断上犯错,亦是案中一个关键性错误。

可是,上诉庭认为有关错误,并无令案件出现司法不公,主因是其他证据已充足证明,麦齐光与曾景文在申请租津前,两人已定下秘密协议,透过交换租住对方持有的住宅,以诈骗房屋津贴,故此驳回二人的定罪上诉。

2015年5月9日,两人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其主要理据为,上诉庭已裁定原审法官判断有错,仍然维持两人罪成原判,对被告不公平。至昨日终审法院处理本案上诉,裁定两人脱罪,详细判决理据择日再以书面颁下。

叶刘:麦可再加入政府

就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前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串谋诈骗租金津贴案上诉得直,获撤销控罪,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很高兴得悉两人获撤销控罪,又指现时政府出现人才荒,认为麦齐光可在政府或公营机构作不同岗位的尝试。民主党主席刘慧卿表示,非常尊重法官判决,又指若将来麦齐光出任官员亦无问题。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很高兴得悉麦齐光及曾景文获撤销控罪,尤其曾是最无辜,退休金受到影响,而退休金对公务员是非常重要,她说涉案情况在当年很多公务员都有,属于灰色地带。被问及麦齐光是否适合将来出任官员活动叶刘淑仪认为,这并无问题,因为他已经脱罪和清白,亦是一个很能干的公务员,完全有条件重新投入服务。

她又说,现时政府出现人才荒,无论是政府内部抑或公营机构,都不够人手,相信他有很多岗位可作尝试。

民主党主席刘慧卿表示,对香港的司法制度有信心,她非常尊重法官判决,并恭喜两人成功脱罪。她又谈到自己做了多年议员,很多场合都有与麦齐光接触,我初入立法会时,将军澳富康花园沉降,居民很紧张,叫政府官员开会,其中一个是麦齐光先生,居民当然是很唠嘈,但是他是很有耐心去解释,后来亦一路跟进,现在富康花园无事,我相信有些富康花园仍未搬走的居民都会记得麦生。她希望麦齐光可以松口气,享受人生。她又认为将来麦齐光出任官员亦无问题,希望他将来有更好发展。

前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就指,是次终审裁决显示,过去互租单位的行径无问题,有关方式不应在日后再作出类似的检控。据资料显示,政府已修改公务员租津条例,堵塞有关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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