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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议局撑林郑“合嘴型” 赞处理村屋僭建做得好

内容摘要:林郑月娥(左二)昨早与乡议局会面,聆听对方就新界发展的意见。大公报记者麦润田摄大公网2月2日讯(记者李淇、周礼希)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将于本月14日开始,手握逾27票的...

林郑月娥(左二)昨早与乡议局会面,聆听对方就新界发展的意见。大公报记者麦润田摄

大公网2月2日讯(记者李淇、周礼希)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将于本月14日开始,手握逾27票的新界乡议局,昨分别与三名特首参选人林郑月娥、叶刘淑仪及曾俊华会晤,多名与会者赞扬林郑月娥合嘴型,熟悉新界。林郑月娥表示,非常关注新界原居民丁权及兴建丁屋问题,又承诺一旦当选,将以合乎情理方式处理丁屋僭建理顺登记计划。乡议局主席刘业强表明,乡议局现时仍维持捆绑式提名和投票,他们将于见毕四位候选人后再决定提名人选。

特首参选人、前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昨早率先与乡议局会面,聆听对方就新界发展的意见,林郑月娥竞选办成员、乡议局主席刘业强、副主席张学明及林伟强和上水乡委会主席侯志强等人都有出席。林郑月娥到场时,先与多名乡绅握手拜年,再闭门会面近一个半小时。

若当选会合情理处理僭建

林郑月娥于会后表示,会上讨论了丁屋政策和发展新界土地等问题,其间有乡绅发言,指她任职发展局局长期间推出的丁屋僭建理顺登记计划非常正面及积极,形容是几好的安排,可惜有些新界村民当时未能完全掌握计划原意,错过登记机会,希望她当选后重推该计划。林郑就承诺,一旦当选后将以合乎情理方式处理有关问题。

发展新界土地方面,林郑月娥明言:开拓土地有很多方法,但或许也离不开要发展新界乡郊土地,包括开发棕地,若日后有机会在这方面做工作,定会考虑他们(乡事派)的意见。她称,新界问题可透过沟通和互谅互让解决,又列举自己任职发展局局长期间,重置打鼓岭禁区竹园村为例,透过多次落区与村民沟通,加上乡议局协调,终于取得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承诺如当选行政长官,必会加强沟通,针对性解决他们关注的议题。她亦认同政府可考虑加强乡郊保育和建设,包括与其他非政府组织或社企等合作,参考外地在乡郊设立民宿以推动旅游业的理念。

乡局维持捆绑提名投票

刘业强会后见记者时表示,部分选委赞扬林郑月娥担任发展局局长期间,推出的丁屋僭建理顺登记计划做得好,只是有部分人当时不太理解政策而没有参与,冀政府未来能让原居民再登记。至于乡议局会否捆绑投票,他称乡议局的26票以及他自己的一票,暂时都会维持捆绑式提名和投票,他们会见毕四位候选人后再开会决定如何处理。

林伟强表示,林郑月娥在理念和抱负上与乡议局合作多年,与乡议局维系一定感情;而曾俊华出任财政司司长近10年亦可见成果。至于叶刘淑仪曾任保安局局长,对基本法23条的承担亦得居民支持。他强调乡议局现时未就支持谁人作最后决定,故很难下定论,但自己希望能捆绑投票。

侯志强称会上是各自表述,有成员表明倾向支持林郑月娥,众人将于会面后商讨投票意向;他又表明同意乡议局应捆绑投票。有份参与会面的新社联副总干事、沙田区议员李世荣形容会面气氛良好,又指乡绅欣赏林郑合嘴型,熟悉新界。

3位特首参选人对新界问题的态度

林郑月娥:

■任何有关丁屋政策的建议,如果是依法办事、合乎情理都可以考虑。

■当选后会研究重推新界村屋僭建理顺计划,容许业主先行登记,再定下处理次序。

■特区政府要与乡事派商讨如何理顺不同意见,让新界土地、包括棕地的开发做得成功。

叶刘淑仪:

■特区政府要在遵守香港基本法第四十条及平衡社会各方利益下,解决拖了廿年的丁屋问题。

■丁屋向高空发展要视乎当地道路、基建等能否承受,需详细规划。

■认同成立针对新界保育基金,当选后会继续落实。

曾俊华:

■可将丁屋及居屋作混合发展,以在使用较少土地下增加房屋供应。

■村屋僭建最重要是结构安全,可灵活处理。

■现时棕地使用效率不高,可在棕地兴建多层楼宇,腾出其他棕地作商住等用途。

(资料来源:综合各人会后发言及新闻稿内容)

(整理:朱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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