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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中”主要参与者被判入狱

内容摘要: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正在中暗示,喷鼻港社会近年洋溢着一股歪风,有人以逃求其心目中的“抱负”或自正在,行使付与的为托言,肆意做出违法的行为,并激励他人犯罪...

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正在中暗示,喷鼻港社会近年洋溢着一股歪风,有人以逃求其心目中的“抱负”或自正在,行使付与的为托言,肆意做出违法的行为,并激励他人犯罪;这些人士公开,其傲慢和自命不凡的设法,对年轻人形成不良影响。本案是“一表示上述歪风的极佳例子”。

高档法院上诉庭正在改判时强调,三人犯罪情节严沉,涉及大规模及严沉会议,僭越了界线,应施以赏罚及阻吓性科罚,为防止沉犯、以儆效尤,并阻吓他人不要仿照,因而要立即。

曾组织和参取“占中”的黄之锋、罗冠聪、三人因2014年9月26日冲击喷鼻港特区总部广场,于2016年7月21日被喷鼻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犯他人参取会议罪和参取会议罪,并于2016年8月15日别离被判以80小时、120小时社会办事令及缓刑。其后,喷鼻港特区律政司认为科罚过轻,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本年8月17日下战书,喷鼻港特区高档法院做出改判,判决黄之锋立即六个月、罗冠聪立即八个月、立即七个月。

2014年9月26日“占中”前夜,时任“学平易近”召集人黄之锋和时任“喷鼻港专上学生联会”常委罗冠聪、秘书长,所谓“沉夺”总部东翼前地广场步履,率领人士冲击差人防地,攀越并摧毁广场围栏,激发多次肢体冲突,导致大规模骚乱事务,对公共次序和平安形成严沉粉碎。其后,律政司对三人提起上诉,并正在裁判法院判处其社会办事令及缓刑后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立即。

案犯三人均为“占中”次要搞手和参取者。此前,罗冠聪因正在新一届立议员宣誓就职时,擅自窜改誓词,改变宣誓形式及做出不庄沉和不热诚的表示,已于7月14日被喷鼻港高档法院裁定宣誓没无效力,议员资历被打消。黄之锋则多次取“”和国外,颁发“港独”言论。(记者张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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